健身房
发布人:体育部  发布时间:2018-06-27   浏览次数:839

健身室

位于珠海校区田径场旁边的黄色平房内,在乒乓球室旁边。具备各式训练器材,包括有动感单车5台,坐式背肌训练器、坐式蹬腿训练器、高位背肌训练器、倒蹬腿肌训练器、坐姿小腿训练器、坐式胸肌训练器、背部伸展练习器、三头肌训练器、坐式三角肌训练器等各式训练器10余台,下斜式卧架1件,多功能腹肌板1件,仰卧起坐器材1件,举重器材2件,卧举床4件,铁哑铃37件,塔式哑铃34件。

  

  

入场须知:

为丰富师生文体生活,提供一个健康,有序的锻炼场所,同时为了更合理、有效、安全地用好现有健身器材,现就校区学生健身房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1.健身房受校区体育部管理,由管理员及勤助学生负责组织跟进具休工作。

2.健身房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6:0020:00,周六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20:00,开放时间如有变动另行作通知,请留意门口公告栏。开放对象为珠海校区全体师生,暂不对外开放。

3.师生进入健身房需自备毛巾,自备饮用水,长时间锻炼容易引起钾流失和低血糖,请尽量自备食物补充,尽量穿干净软底鞋,使用健身器材需穿运动服,运动鞋,禁止光膀子、穿高跟鞋、皮鞋、拖鞋锻炼。

4.健身房内活动器材,只供室内使用,请师生爱护好健身器材及公共设施,严禁用器材打闹取乐,严禁乱扭乱扳,做到使用器材轻拿轻放。健身结束后自觉放回原位置,以便下一位使用。

5.活动前请先做好热身过动,健身前先熟悉器材使用方法,做到规范,保障安全。根据自身条件循序渐进,要量力而行,注意自我保护。

6.请在使用前检查健身器材,如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人员或勤助学生并告知在场人员暂停使用。用完毕后请务必将器械回归原位并切断电源。

7.请妥善保管好随身物品,注意安全,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8.使用器械发生意外,由本人承担责任。

9.学生与教职工必须出示健身证才可以进入健身。健身证确定是本人才能使用,不得借用。若没有健身证,请前往体育馆前台办理。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16:00—20:00
   周六、周日   8:30—11:30    14:30—20:00  

  

收费: 

     健身证30/张,有效期为一个学期